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疫情防控期間電商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各電商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
為規范疫情防控期間電商平臺銷售米面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提醒如下:
一、加強價格自律?。相關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覺承擔社會責任,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經營。
二、規范明碼標價行為。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商品,要自覺做好明碼標價工作,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以套餐形式銷售的,既要標明銷售總價,也要標明套餐內商品品種、數量、重量等具體明細信息,若價格等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提前告知或公示。
三、合理確定配送、打包費用標準。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要在合理確定成本的基礎上制定配送、打包等費用價格,并標明服務項目、價格及計價單位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配送優勢地位從事不公平價格行為。
四、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管理。平臺企業要加強對平臺的管理,對平臺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要嚴格審查監控,杜絕平臺內經營者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出現,保證消費者明白消費。要自覺接受監督,如涉嫌價格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處理。
五、加強對外賣等電商平臺配送騎手的管理。加強對平臺內騎手的管理、培訓和引導,完善平臺規則,規范外賣配送服務。平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強跑腿、代買等服務收費管理,制止騎手惡意加價等不當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投訴舉報、輿情反映等,及時發現違法線索。綜合運用提醒告誡、政策指導、誠信自律、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電商經營活動的監管,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平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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